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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快忽慢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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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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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沉闷而单调的日子往往只有在过去之后,才会让人感到它其实过得和那些有趣的时光一样快。甚至有时会觉得它比那些快乐的日子过得还要快,因为快乐的日子总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可供回忆,而单调的日子因为每天都相似反而就像同一天一样。这天下午,当关叔同从学校图书馆回来,忽然感到口干舌燥,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百无聊赖地喝了一口,然后站在墙边翻看张翔送给他的那本挂在墙上的中文挂历。这也是他到美国后养成新的生活习惯。以前在上海的时候,他从来不看日历,只关心哪天是星期几,以免在上课时迟到或者出教学事故,自从到美国后,他就开始关心起每天是几月几号来,因为他总是盼着能早点回去。可是,今天他突然意识到,就像他无意中掀开的这页日历一样,他在美国的生活一下子就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而再过一个多月他就可踏上归途了。

这让他在感到轻松之余,也猛然想起来自己还有很多事需要做。这一个多月来,他几乎像个学生一样,不是到图书馆查资料,就是在课堂上听课,然后就是宿舍和食堂之间来回奔波,还没好好出去逛一逛,比如洛杉矶这么近,他还没去过。当然,对他来说,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到东部,特别是到纽约一游。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准备先远后近,

把美国想去的地方都转转。

考虑到时间的确所剩无几,关叔同立即决定明天就去纽约,他用笔在挂历上确定了行程,然后到网上订了来回纽约的机票和住的地方。等忙完这些事情后,他给张翔打了个电话,麻烦他第二天把自己送到机场。接着他又给迈克发了封电子邮件,告诉他自己明天即将赴纽约旅游,他的课只好缺席了。迈克很快回了信,祝他旅行快乐,同时,还幽默地在信末用中文写了一行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关叔同看了,想起刚来时自己和迈克第一次见面聊的那些关于美国的谈话,一下子笑了出来。可话虽不无道理,有谁又能够真的每个地方都走到,都看到呢?我们对这个世界最终一定是误解比理解多,想象比眼见多,虚构比现实多。他要是这次不来美国,还真以为美国是个性解放的国家呢,现在倒是觉得,中国才是他之前所想象的那个充满色情的美国,而美国倒是个远比中国还要保守的国度。

因为圣城是个小城市,机场也很小,没有直飞纽约的航班,所以,第二天他先飞到洛杉矶,然后在机场呆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晚上10点多,才正式登上了飞往纽约的航班。或许是这一天他都在忙忙碌碌地准备这趟行程,有些疲倦,上了飞机后没多久他就开始打起了盹,因为坐在窗户边,也没有什么人打扰他,

所以,直到飞机快到纽约时他才被机舱内的广播吵醒。当他看到一个黑人空嫂推着饮料车经过的时候,就要了一杯冰水,然后一口气喝了下去,以让自己清醒过来。他拉开窗户上的遮光板,天还没亮,外面还一片黑暗。可很快,他就看见在远处有星星点点的灯光在闪烁,接着是一小片一小片的灯光,然后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灯光,再然后,突然出现了一张巨大的无边无际的光毯,上面高楼林立,街道俨然,就像一个神话中的世界一样放射出迷人的耀眼的光芒,而他们的飞机正向这个浩瀚的由各种灯光照亮的世界飞去。他觉得飞机的速度似乎陡然间慢了下来,在空中就像条鱼一样缓缓地一点一点在这个光芒四射的海洋中向前游动着。这种漂浮的感觉,还有眼前这片灯光构成的另外一个更亮更神秘的星空,都让他似曾相识,恍惚之间,他觉得自己飞到的这个地方似乎不是纽约,而是上海。

只不过,纽约是个比上海更大,更宏伟,更喧嚣,更杂乱,更丰富,更粗犷的城市。尽管还只是凌晨,可仅仅是肯尼迪机场的川流不息的各色人群,如同白昼一样的灯光,已足以让人忘记或者搞不清楚确切的时间。关叔同立即感觉到了这座城市的活力。他背着背包跟着也不知道是下飞机还是要上飞机的乘客沿着过道往前走去去,两边是一些出

售圆领衫或化妆品的小商店和卖汉堡三明治的快餐店。当他突然看到一家DUNKINDONUTS时候,心情忍不住激动起来,因为之前他曾在很多美国人的文章里看到对这家店的甜甜圈的描写。他立即排队上前买了一个甜甜圈。可也许是给予的希望太高,DUNKIN的甜甜圈吃起来和他在加州那些不知名的面包房或者超市里买的甜甜圈差不多,可就是这个甜甜圈,让他感觉自己真的来到了纽约。当他乘着砰砰作响的地铁在纽约的地下穿行的时候,更加确定了这一点。黑暗,漫长的几乎没有尽头的隧道,庞大而陈旧的地铁车站和站台上刷着绿色油漆的铁柱,拥挤的让人气闷的车厢,在犹如上课铃声一样的发车信号声中,戴着头盔推着自行车硬闯进车厢的乘客,还有地铁运行时发出的哐里哐当的噪声,以及司机报站时的好听的卷舌音,都让关叔同觉得新鲜,好奇。他想,这就是纽约了。

可这只是地下的纽约,当他从时代广场站出来后,一下子就置身于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虽然天空有些阴郁,但大街上的感觉却如同热烈的夏日,像潮水一样四处涌动的人流和车流,不时猛然在街口停下向横穿马路的行人按响喇叭的黄色的出租车,人行道上的烟头,纸片和路沿下的肮脏的积水,商店里飘出来的嘈杂的流行歌曲,快餐店

里散发出的各种食物的味道,还有三三两两靠在商店橱窗前聊天的虽然全副武装但却无所事事的警察,都让他感到熟悉和亲切。因为,这里真和上海没什么两样。或许,全世界所有的大城市都是一样的,它们就像是按照同一张图纸设计而成,繁华的商业街,夹杂在其间的公园,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与红绿灯,卖快餐的小亭和书报摊,甚至路上形形色色的人的穿着打扮,还有脸上的表情,似乎都是一样的。

就是这一切,让关叔同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在纽约生活了很多年。他在时代广场转了转,先到百老汇找到了他在网上订的那家名字就叫百老汇的旅馆。这家旅馆不大,进去就是前台,他问服务员能否提前入住,那个留着一瞥胡子的中年男人在电脑上霹雳啪啦地敲了一阵键盘,说没问题,把过他的信用卡划过后,就把钥匙递给了他。关叔同沿着楼梯直接找到了二楼自己的客房,房间很小,可也一应俱全。好在他就一个人,住这么几天也可以了。他洗漱了一下,然后把自己背包里没必要携带的东西掏了出来,带上从地铁站拿的一张巨大的地图,就离开了这家小旅馆。

他先到42街,然后穿到了第五大道。当他沿着第五大道往中央公园走下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是走在南京路上。很多年以前,在他读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兹

比》的时候,看到书中写到主人公尼克喜欢在夜色下的第五大道漫步,以发现那些迷人的美女的时候,他就很想什么时候自己能亲自也来纽约第五大道走走,所以,现在当他从一家又一家百货公司的门前走过时,每一家都感到似曾相识。当他走到蒂凡尼珠宝店前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杜鲁门.卡波特的《蒂凡尼早餐》和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同名电影,影片开始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海莉站在蒂凡尼的橱窗前,望着里面的精致的珠宝首饰流连忘返。这个来自乡村的姑娘的最大梦想就是希望自己将来能拥有一套蒂凡尼的首饰。最后她在纽约拥有了一切,可也在纽约失去了一切。关叔同觉得这个小说不仅是关于纽约的故事,也是关于和纽约一样的那些大都市的故事。其实还有很多小说的主题与此相同,人们从淳朴的乡村或小镇来到大城市追寻自己的梦想,他们在实现自己的梦想的同时却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如友情,爱情,或者善良的品质等。在这些作家看来,大都市犹如一个可怕的却充满魅惑力的魔窟,每一个人到这里来,都会坠入五光十色的生活之中,而最终必将失去自身最美好的东西。关叔同以前在读书时认为这些作家在作品里所描述的这些东西都是正确的,也是真实的,可现在他却不这样认为了,他觉得,大都市也许充

满丑恶和陷阱,可也一样让人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或者认识到自己是谁。否则,那些作家,不管是菲兹杰拉德也好,还是杜鲁门.卡波特也好,就不会总喜欢在大都市里漫游,同时不忘了寻欢作乐了。这也说明,作家们往往不说真话,他们在小说里写的那些不好的东西其实正是自己在私下里喜欢的东西。

走到中央公园的时候,关叔同忽然觉得有点疲惫,他在人行道旁找了个座椅坐了下来。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虽然已是3月下旬,天气还很冷。可纽约的阳光却有点像加州的,一样明亮而刺眼。他打开那一张叠起来的厚厚的地图,看了一下自己的位置,发现大都会博物馆就在自己旁边。他就把地图收起来,打起精神往前继续走了下去。果然,没走几分钟,他就看到了那幢巨大的由白色花岗岩砌成的古罗马宫殿式建筑,一层又一层的宽阔的台阶,高高的立柱,让他觉得现实中的大都会博物馆比之前他在网上和照片上看到的体量还要大很多,也壮观很多。可是他却因此一下子失去了进去看一看的勇气,因为他知道自己如果一旦进去,一定会在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展品前流连忘返,古埃及的木乃伊,金字塔,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塑,日本的园林,中国的绘画,欧洲中世纪的阴沉厚重的宗教题材的油画,笨拙沉重的木质家具

,印第安人的遗物,美国的现代的垃圾艺术,这些林林总总的在今天冠之以艺术的东西,曾经是他过去渴望一览的东西,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心甘情愿地迷失在这个由无数的房间和走廊构成的迷宫之中。可是,不知怎么搞的,当这一刻终于到来的时候,他却忽然丧失了兴趣,太过宏伟的建筑,太大的空间,太多的展品,让他望而却步。实际上,他并不希望自己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日,让自己沉浸于这些昔日的历史陈迹之中。他来纽约并不是为了寻找这些和自己无关的过去的遗迹,而是为了看看能否在这里找到自己曾经的梦想,回忆以及不确定的未来。

已经是中午了,刚才还只是觉得疲惫的关叔同现在觉得自己饿得很厉害,就在大都会前的人行道上卖热狗的铁皮小屋向一个胖胖的黑人大妈买了个热狗和一瓶可乐,然后坐在大都会的台阶前边吃边想如何消磨掉下午的时光。不断有三三两两的背着背包的游客在他面前以大都会为背景拍照留念,在照相机镜头前做完各种姿势和表情后,他们都迫不及待地走进了博物馆。关叔同想,像自己这样来到大都会门前却突然失去了进去参观的兴趣的人大概不会很多。他吃完热狗,把可乐也一口一口地喝掉,正准备站起来把空瓶子和热狗的包装纸扔掉,忽然看见一个穿着胸前印有哥伦比亚大

学字样的套头衫的金发姑娘从他身边快步走了过去。这让他产生了一个灵感,他重又从背包里掏出地图,查了一下哥伦比亚大学的位置,发现离大都会并不是很远,就立即决定去哥大一趟。他把可乐瓶扔到路边的垃圾桶里,然后向刚才卖给他热狗的黑人大妈问了一下路。黑人大妈很细心,不仅对他说乘哪路巴士可直达,还从铁皮屋里走出来,指手划脚,把车站的具体位置也告诉了他。他谢了谢这位几乎和小铁皮屋一样胖的黑人大妈,背着背包向巴士车站走了过去。

可能是正值中午时分,再加上哥大也不是什么旅游景点,巴士上没什么人,关叔同上车后就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巴士穿过中央公园,又在街道中行驶了一会,很快就到了哥大。虽然是第一次来哥大,可因为一直在大学里工作,关叔同对大学的结构已是了如指掌。他直接找到了东亚系的办公室,一个戴着近视眼镜留着长发有着一副亚裔面孔的姑娘正在电脑前忙碌,他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问侯贺教授的办公室在哪。姑娘听他说来自中国后,立即告诉他自己是台湾人,并热情地改用中文和他交谈。而且,不仅马上把贺教授的办公室的号码告诉了他,还特地查了一下课表,对他说贺教授现在还在上课,如果要见他,可能还得等一会。关叔同说没关系,那他直接到教

室门前等就是了。姑娘说OK,把教室的号码告诉了他。好在教室就在同一幢楼上,关叔同很快就找到了。

教室的门是半开着的,关叔同从宽宽的门缝里一下子就看见了坐在讲台前的贺叔叔,他穿着一件漂亮的棕色麻花花纹的圆领毛衣,格子衬衫的领子从里面翻了出来,显得既年轻又帅气。只是几年没见,贺叔叔似乎变化了很多,头发不仅全白了,也稀疏了许多。他手上拿着一副眼镜,正低头看着摊开在自己面前的一本厚厚的书,同时嘴里用英文念念有词,似乎在给学生读什么东西。关叔同看不到教室里面的情况,他想那些有机会上贺叔叔课的学生真是有福了,要是他当年能够受到贺叔叔这样的老师的教导,在学术上取得的成绩肯定也会更多些。他默默地在门外站了一会,又过了几分钟,教室的门被拉开了,有五六个肤色各异的学生从里面走了出来。关叔同以为还有学生在里面,所以就又在走廊上等了一会,但没想到最后推门出来的是贺叔叔,他套了件黑色的夹克,手里捧着几本书,出来后就把门带上了。教室里显然已经没有别的学生了。

“贺叔叔。”

关叔同上前叫了他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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