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2章 跗骨之蛆,国之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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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
扬州衙门,史可法已经坐镇此地。
然而,此时这位南明江北总督,满面愁容。
“国之不国啊!”
史可法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一杯茶,茶水已经凉了,却一口都没喝。
就在前天,朝廷回复到了扬州,声言国库没有银饷,让他酌情行文地方自筹……
弘光皇帝,更是发来一份措辞严厉的口谕。
上谕:
“东南饷额(每年)不满五百万,(五个月时间)江北已给三百六十万,岂能以有限之财,供无已之求?
田仰与刘泽清不得全事呼吁!”
田仰是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淮扬。
史可法总督江北时,田仰擢升兵部尚书,负责驻防淮河的任务。
弘光帝的这份圣旨,是借着呵斥田仰、刘泽清等人,来数落史可法的。
田仰是地方巡抚,刘泽清是地方军镇,两者都在史可法麾下。
朱由菘的这份圣旨,说的是谁,就可以想象了。
史可法苦笑。
朝臣都是什么德行,他能不知道吗?
弘光皇帝给江北四镇,拨下来的这360万两白银。
还没出了户部国库,就不到200万了。
等到装上准备过江的船,怕是连五十万都剩不到!
——到他手上,只有区区三十几万两。
就这,还是大量以粮食、军械等实物折算的。
这就是国朝官场惯例!
照例漂没嘛!
每一级该拿多少,都是有规定的。
朝廷下发的对象是谁,有没有靠山,南北的出身,是否党人,是不是大家族,是否是别人的门徒、姻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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