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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贼之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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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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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延七年,开元曻月,诛神蒂日,“乞儿十字架祭祀”事发,轰动天下,由此揭开了叫花子四海为家,各自为生的讨生活的时态帷幕。一片夜空的星星陨落了,还会有千千万万的星星再升起,可一个世纪的太阳要降下来,就再也抬不起头了。

于是,有人抛头颅,洒热血,义愤填庸地发动起义,他愿终其一生,穷途末路也要捍卫生者尊严,予逝者得安息,混沌深渊里的刀枪剑戟被他踩在脚下,哪怕粉身碎骨,也要铜身铁臂以成百毒不侵之躯,他们都曾屈辱得活在世上,比歌妓娼女更低一等的是街巷富贾冷眼,三毛亦可欺。

后来,此人游经不周山一代,见该地诡谲连天,害百魅游街之势,甚为有趣。他便起兴雕山面,刻石碑,呈“仙鹤望月”之相,一时也不想所缺为何,索性又捣来一把星辰花,赋予头冠,便有后世称之为“蓝冠仙鹤事变”

“讨杯茶,邀盏酒,甩手又把天下走,长戟短刃握在手,要杀就杀天下不长眼的狗。”

“野花子,没见识,一身蛮力二愣子,路口讨钱贱骨子,当牛做马求人怜的大傻子。”

那年的花灯会上,有一个叫花子路过随口打了句哑谜,他问,他要打的是什么狗,这时候有个人就过来接腔,他也没说什么直接补下了半阙童谣,继而又满眼挑衅的看过来,意趣里总有那么几分说辞是:摇尾乞怜的大傻狗。

不久,东窗事发,这个人的头颅被挂在了圣殿的城口,由千千万万的人日日前来,瞻仰遗容,而他的尸身则被架成十字架摆在举族最庄严的祭坛上,蒸发销蚀,更有始作俑者委身其中,部落看将无从着手。

这场惨无人道的屠杀一触即发,无疑是给活着的人敲响了生命告急的危钟,这个世界彻底沦落到狗眼看人低的疯狗和饥不择食,摇尾乞怜的傻狗互相撕咬的残局里,抽不了身。命运向来沉迷于玩弄人心,而人心隔肚皮,只要被战乱的刀尖轻轻一挑,就会利欲熏心的大肆外泄出来。

于是,一个功名的时代渐隐,轻而易举就更名改姓的易了主,其曰:沧海飞尘。

然而,人以杀戮为手段,终有一日也会走火入魔,自食其果。

他逐渐摆脱了“叫花子”这耻辱的名号,开始营生,他打起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名号,报别人的仇,除部落的患,杨自己的威风。他曾厮杀于战场之上,带五十余人突出十万敌营的重重包围;也曾孤身闯入大山腹地,诛山鬼,除凶兽,带上囊中之物凯旋而归,登峰造极;却也曾不认是非只认消费,助纣为虐,生灵涂炭,给富人斩草除根求日后逍遥,却输了人穷志短的骨气,让英雄埋骨,后代早夭,又声名狼藉。

此人本名卿慕燕,来历身份,综合实力均不详,唯有不周山上写下的一段随笔的人生格言:

我这一辈子,只认钱,不认命,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要这天下的有钱人临终到死,都他妈穷到只有钱,老子名声很差,死后要毁刀山,灭火海就拉着这帮势利眼一起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罢,不管你们相不相信,越是富态商贾的命越不值分文,相反,人穷志不短的他们却尤其难缠,我就是要曾经那些对我使冷眼的人日后都来倚仗我,打心底里怕我。有人说我性格不好,去他妈的,老子右胳膊上缠了条毒蛇,我虽养过它三秋五载,可它仍然会时不时的就咬我一口,我并不嫌它,反而十分地喜欢它,想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就跟这毒蛇一样,我不怪他咬我,是我限制了它的自由,那么我拿了你的钱,也杀了你要杀的人,我他妈凭什么给你好脸色?雇佣者和受命者一样,属于公平交易,老子让你活不下去,属于风水轮流转。

至此,我的未来可以预到,我将成为历史上独一无二最声名狼藉的伟人,我要所有人都听说我并以我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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