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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八章 NBA的嘻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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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听别人的声音,因为我有独一无二的自信。只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所以凌晨四点还在练习。黑曼巴实在太cool,他完全代表什么是赢的态度……”这是著名华裔嘻哈歌手欧阳靖为手游《最强NBA》代言人科比专门创作的饶舌歌。

嘻哈(hiphop)一词最早起源于美国,把嘻哈这个英文单词拆分开来是个很形象的画面——hip指屁股的意思,而hop指的是跳动,其实能很好地描述嘻哈歌手或DJ们伴着音乐表演的样子。

嘻哈最开始被认为是起源于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布鲁克林的贫民窟,在那个环境中,无所事事的黑人青少年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学习,所以整日游荡在街头以唱歌跳舞、打街头篮球为乐趣。就像很多伟大的艺术或发明都起源于那些不经意的生活瞬间,在那种环境下,黑人独有的音乐天赋、身体柔韧性和他们脑洞大开的创造力,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歌舞形式。搞不起专业的音响设备?他们就提着老式大录音机去自娱自乐;买不起流行的衣服?他们穿着比自己大一号的父母或兄长的服饰走上街头,这也就逐渐形成了嘻哈中特有的服饰文化。

嘻哈文化,从广义上来理解,并不只是我们在《中国有嘻哈》中看到的说唱歌曲,它有五种表现方式,包括rap(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舞)、DJ(玩唱片及唱盘技巧)、graffitiriting(涂鸦艺术)、beat-bo(口技)。因此rap(说唱乐)只是hip-hop文化中的一种元素,要加上其它诸如舞蹈、服饰、生活态度等才构成完整的嘻哈文化。

如果穿着一身宽大服饰,梳着一头地垄沟发型,掀起青少年一阵嘻哈狂潮的艾弗森在005年走到前NBA总裁大卫-斯特恩的面前说,你喜欢我哪一点?总裁大人一定火冒三丈回一句: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

斯特恩曾在005年的休赛期颁布一条服装禁令:禁止无袖衬衣、禁止T恤、禁止短裤、禁止发饰、禁止项链……虽然着装令在以艾弗森、邓肯等一众大牌球员跳出来反对后,逐渐销声匿迹,但联盟的态度却很明确。NBA希望在球场外的球员们更有意识把自己塑造成一种“高富帅”的商务形象,而不是“屌丝”的嘻哈风。毕竟,能在这个联盟混的球员,确实都满足“高富”的绝对硬指标,至于“帅”,用衣装来衬托是很必要的。

因为乔丹最先开始尝试和倡导穿宽松的运动裤,很多人都将乔丹奉为将嘻哈文化引入NBA的先驱者。但据美国著名嘻哈歌手诺儿(N.O.R.E)爆料,乔丹非常憎恶嘻哈。诺儿说他在一次和乔丹同场的宴会中,亲耳听到乔丹说出“f**krap”的粗话。其实,乔丹初入联盟时,就是一副穿AJ战靴、戴金链的联盟叛逆者形象,只是当一位开拓者在这个圈子呆得足够久时,也渐渐从一个独立的叛逆者向主流文化的最高象征转型。从乔丹之后的职业生涯和退役后的从商生涯来看,很难将正统的NBA篮球之神与混迹街头篮球的嘻哈风格搭在一起,而乔丹后期这样的形象,也正是联盟极力所推崇的。

其实,当时NBA想在联盟杜绝这种嘻哈文化与不久前发生的“奥本山宫殿打架”事件有关联。在那起臭名昭著的斗殴事件发生后,有人指出酝酿出球员如此暴戾、猖狂的罪魁祸首是嘻哈!

正是因为嘻哈文化中那种你diss(羞辱)我,我就要奋力回击赢回尊重的氛围渗透在了联盟球员之中,才使得当像阿泰斯特这样的球员感觉到被球迷“diss”时,要不惜一切去“diss”回来。美国全国电台主持人林博表示,NBA当时的球队文化中已经深深打上了嘻哈文化中的“帮派”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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